9月22日,我院在行政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“以案为鉴、警钟长鸣”警示教育专题会,学院党委委员、处级干部及各党总支(支部)书记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党委委员、副院长韦加庆主持。
党委委员、副院长方士英,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胡兆贵、党委委员何绪祥先后发言,重点强调: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头脑,牢固树立纪律意识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,增强党性、坚定信念、牢记“四个意识”,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,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上来。
韦加庆在讲话中指出,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是贯彻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落实省委开展“讲重作”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,目的就是要以陈杨周案和身边案件为反面教材,以案为鉴,以案铭誓,以案促省。韦加庆强调,党员干部要自觉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,在思想上要高度警醒、在工作上要高度警戒、在行动上要高度警觉。作为党员干部,要正确对待自己,做到心中有党。牢记党员身份、不忘党员的崇高理想,不忘党员的历史使命,积极践行党的宗旨;要正确对待权力,做到心存敬畏。权力意味着责任,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。党员干部要将其作为为民服务为党尽责的工具,不得以权谋私;要正确对待名利,做到心存淡泊。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、地位观、利益观,正确看待名利得失,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抱侥幸心理;要正确对待党规法纪,做到心存敬重。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法纪,重视法治思维,强化法纪观念,依法行政,依法决策;要正确对待监督,做到心中有戒。党员干部要勇于接受监督、乐于接受监督、善于接受监督,做到言行有戒,知行合一;要正确对待岗位,做到心中有责。岗位意味着组织上的信任,岗位意味着担当责任,岗位意味着乐于奉献。党员干部要以忠诚担当、无私奉献、干事创业的新面貌推动学院事业更好更快发展。